因体检、政审环节由考生放弃,按照公告要求“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,取消聘用资格,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”、“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,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”,现递补两人进入后续体能测试、体检环节,具体要求可参考《公告》及体测及体检公告。
递补人员名单如下:
招聘职位名称 | 岗位名称 | 岗位代码 | 准考证号 | 姓名 |
延寿县公安局辅警 | 辅警 | 202502 | 20250020409 | 关维鑫 |
延寿县公安局辅警 | 辅警 | 202502 | 20250020124 | 闫振兴 |
如对上述人员进入后续环节存在异议,请与2025年6月19日至23日(工作日工作时间)实名拨打举报电话:0451-53018270,或件材料邮寄至延寿县西同庆街189号,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室。
延寿县公安局
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6月19日